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》精神:为了规范网络安全化,维护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保障网民的合法利益,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,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将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。对国内各大小网站(包括企业及个人站点)的严格审查工作,对于没有合法备案的非经营性网站或没有取得ICP许可证的经营性网站, 根据网站性质,将予以罚款,严重的关闭网站,以此规范网络安全,打击一切利用网络资源进行不法活动的犯罪行为。
备案的目的: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,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,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。所有没有备案的网站均需要关闭网站经营活动,客户需要按照要求进行备案,网站需取得备案号才能开启,原则是网站先备案后启用。